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也进入了冲刺阶段。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在2020年以前坚决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的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在一些地方,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地区的贫困群众有的主观上没有摆脱贫困的心理预期,缺乏主动脱贫的意愿,“不愿”脱贫;有的脱贫信心不足,致富能力不强,缺乏脱贫致富的勇气,“不敢”脱贫;有的虽然有脱贫致富的想法,但缺乏生产要素,“不能”脱贫;有的一时找不到切入点和突破口,缺乏正确引导,“不会”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扶贫同扶志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
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又是脱贫致富的主体。把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主动参与脱贫攻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在脱贫攻坚中,要尊重和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在引导群众“愿脱贫”“敢脱贫”“能脱贫”“会脱贫”上下功夫,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解决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双轮驱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扶贫必先扶志,治贫必先治愚。要摆脱贫困,关键在于贫困群众自身走出困境的决心和意志。要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并重,注重扶贫同“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促使贫困群众转变思维方式,破除陈旧的思想观念,不断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和示范引领效应,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进而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扶贫中给钱给物只能解一时之困,是治标之举,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实现贫困群众自主脱贫才是治本之策。要切实加强技能培训,根据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全方位、靶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传授科技知识、市场知识及农村实用劳动技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能力,使他们逐步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强化“勤劳脱贫光荣,懒贫赖贫可耻”的观念,鼓励他们自强自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用勤劳的双手改变贫困面貌,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奔小康,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