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农业农村法治教师团队 教育内容-教育职场 赵鹏 376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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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农业农村法治教师团队

2023-09-08 13:28      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团队负责人:房绍坤

  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简介:

  房绍坤,男,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10月出生。历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校长,2018年5月起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职。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1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6)、全国首届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2003)、全国优秀教师(1995)。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近30部,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民商法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实现研究)1项、一般项目2项(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1项、一等奖3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4项。获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3项。国家精品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民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商法)的负责人。主编、合著各类教材20余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6部,是马工程教材《民法》的主要参编成员。

  团队主要事迹和贡献:

  (一)师德师风方面

  农业农村法治教师团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号召。一是以赤诚之心,弘扬“北上”精神。2017年,团队负责人房绍坤教授辞去校长职务,专心治学;2018年,受聘吉林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房绍坤教授的感召和鼓励下,有多名中青年教师“北上”,加入农业农村法治教师团队。二是淡泊名利、扎根东北。吉林是农业大省,吉林大学有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识支持。团队立足省情,深耕农业农村法治研究,助力吉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以德立身、以德立教。团队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挖掘出房绍坤、蔡立东、马新彦、孙学致、曹险峰等师德典型,1人获评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评宝钢优秀教师,多人获评“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团队入选吉林大学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

  团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理念。一是政治引领、研究挂帅。团队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育人过程融合,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团队负责人房绍坤教授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马工程《民法》教材的编写工作。团队积极进行教研成果转化,团队负责人主编《民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房地产法》《国家赔偿法》等多部本科教材。团队教研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吉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吉林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等多项奖励。二是全员育人、因材施教。团队所有成员均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实现全员育人。团队探索出“三W”因材施教与人模式,育人效果显著,1人获评“国家教学名师”。

  (三)科研创新方面

  团队敢为人先、迎难而上,形成了一大批重要成果,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影响日盛。团队聚焦农业农村法治问题,对土地征收、承包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调研足迹遍布全国主要省份,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成为国内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的领军团队。团队发起创办的“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会议联盟”也已成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会议组织。二是开展科研攻关,标志性成果众多。近年来,团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重点项目《“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实现研究》等国家级课题14项,承接多项农业农村部委托课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咨询建议。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中国式物权制度的文明刻度》《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法构造》等论文10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多项。三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团队在农业农村法治和传统民法领域深耕,积极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形成了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吉大现象”。团队申请设立了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与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铁通吉林分公司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四)社会服务方面

  团队知行合一,甘于奉献。一是深度参与立法活动,实现成果转化。多位成员作为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多位成员全程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耕地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立法工作。二是担任重要公共学术职务、部委专家,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智库服务。团队成员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兼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人入选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专家,兼任吉林省政府政策咨询委员、吉林省人大立法咨询委员等社会职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团队提供多篇咨政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相关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三是助力扶贫攻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依托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在长春市、通榆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法智乡村样板村,开展扶贫攻坚活动。团队通过吉林大学“鼎新讲堂”、专项报告会等形式,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民法典》宣讲150余场。

  (五)团队建设方面

  团队充分发挥负责人的引领作用,形成了规模适中、梯队合理的团队结构。团队现有成员22人,团队负责人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才等人才称号于一身,在民法学界享有盛誉,凝聚力强。团队在坚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地位的同时,有计划、有选择地向其他领域辐射,形成了点面结合的专业布局。团队建立了“以老带新、新新相助”传帮带、互助机制,青年学者成长迅速。在团队中,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各1人),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入选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长白山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各1人),3人获省拔尖创新人才称号, 3人获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5人入选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卓越教授3人、英才教授2人)。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