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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著作权,谁来保护你?

 临近年底,影视圈接二连三曝出各种抄袭和侵权风波。在诸多案例当中,其中既有不少落地成锤的侵权铁案,同时亦不乏许多模棱两可、难以判定的个例纠纷。业内人士在欣慰于国人著作权意识不断提升的同时,也担忧另一个问题:为何影视侵权屡禁不止?

抄袭风波

  10日,暑假档爆款电影《烈火英雄》意外地再登热搜,却是因为涉嫌抄袭被起诉。无独有偶,暑假档最强国漫、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名的《哪吒之魔童降世》12日也因为“抄袭”被告。这时距离《少年的你》融梗抄袭风波也才半个月。而再往前,春节档《流浪地球》也曾被质疑抄袭日本电影。不得不说,这四部电影都是大爆款,是“黑马”,也就意味着广泛的关注度、知名度和美誉度,所以当它们被起诉抄袭时,很多网友也纷纷质疑这是不是“碰瓷”或者蹭热度。

  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烈火英雄》被诉抄袭

  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过官微发布案件播报,原告李某某以电影《烈火英雄》在各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为由,将该电影的包括博纳在内的8家出品发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发布书面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12日,电影《烈火英雄》主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迅速做出声明回应,称影片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2016年12月合法获得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同时还表示,关于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记者了解到,原告方称自己的小说《火烈鸟》是2018年连载,2019年7月才正式出版,展现了真实的消防员工作和生活。而根据博纳的声明来看,《烈火英雄》2018年1月就完成了电影剧本,同时该电影是根据作家鲍尔吉·原野的纪实长篇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改编的,这本报告文学的出版时间是2013年3月,副标题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扑救7·16大火纪实”。

  由此可见,从时间线上来看,电影《烈火英雄》剧本抄袭的可能性极低。但编剧抑或导演是否看过原告小说的部分章节设定之后修改了剧本的部分设定,目前仍然不明,也有待法律部门的裁决。

  而广大网友看到《烈火英雄》被起诉的消息简直炸窝了,纷纷表示,“电影是改编自真实事件,如何去抄袭?”

  《哪吒》被指抄袭还上过热搜第一

  关于《哪吒之魔童降世》被指抄袭一事在暑假热映时就发生了,话题“哪吒被指抄袭”还登上过热搜榜第一。然而记者看到,很多网友认真对比了中影华腾所发布的物料发现,两个影片的物料差别较大,网友认为这是一件“彻头彻尾”的炒作碰瓷事件。

  当时中影华腾质疑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抄袭了他们旗下公演三年的创意秀《五维记忆Memory5D+》,并指出脚本故事和场景有多处相似,甚至喊话饺子导演来对剧本。其管理层人员还在北京就此召开了记者见面会。

  11月1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杨某、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六被告侵害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及发行权纠纷一案。

  然而有媒体指出,《五维记忆》著作权登记时间为2017年,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信息显示,《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备案时间为2016年,早于《五维记忆》登记时间。

  不过,与《烈火英雄》侵权案不同的是,尽管网上有关这场官司的风波已经铺天盖地,但《哪吒之魔童降世》无论是导演,还是彩条屋及光线传媒等出品发行方,目前为止皆未对这一消息作出任何回应。

  律师观点:抄袭实锤还是碰瓷蹭热度且看证据

  《哪吒之魔童降世》与《烈火英雄》所陷入的“抄袭事件”,被广大网友认为是原告方一厢情愿的“碰瓷”,那这到底是抄袭还是碰瓷呢?南京一位罗律师告诉记者,爆款电影常陷“抄袭风波”,跟知名度和市场规模有关。

  他具体指出,知名度是影视剧出品方、主创人员、演员等相关人员,因从业水平、年限、职业操守等逐渐积累,而为社会公众所认知和接受的程度。知名度高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创作的影视剧,较那些知名度低的从业人员所创作的影视剧,在公众中和业界受到关注的程度自然是比较高的,如果涉嫌抄袭,当然很容易引起权利人的关注。

  当然了,知名度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作品的市场影响力。影视界时常有名不见经传的“黑马”杀出,以小制作小成本,或默默无闻的非大牌演员担纲,却造成现象级的市场反响,带来天文数字的票房收入,与这种市场影响力相适应的是关注度的急剧上升,此种情况下,也会引起权利人的高度关注,这就是市场规模层面的。

  是蹭热度碰瓷还是真的抄袭,罗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看,不能因为权利人针对的是热门电影就冠以蹭热度或碰瓷的名号,主要还是看权利人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被控侵权方是否有侵权事实,侵权的程度等等。


界限难题

   一般来说,影视著作权纠纷容易发生,但是不容易鉴定,尤其是涉及到高级抄袭,一般人很难从字面意义上去判断是否侵犯原作者著作权,因为高级抄袭不是一个简单的洗稿,而是悄悄替换了很多原著中的要素。据专家介绍,目前影视行业著作权纠纷之所以难鉴定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工作量大,影视著作权鉴定涉及到方方面面,仅文字作品如小说、剧本而言,体量就非常大。现在法院通常的做法是请原告先将疑似侵权的内容梳理提交至法院,此项内容可能多达上百页,法院再要求被告进行比对判断后再呈交法院。法院在收到被告的列表之后再进行综合判断。所以这种案子的审理周期通常都会比较长。

  二是比对对象增多,难度加大。在传统的印象中,影视行业的著作权抄袭可能就发生在小说与小说之间,剧本与剧本之间,这些都是文字作品之间的纠纷。但事实上,随着时代发展,尤其是视听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影视行业著作权纠纷发生变化。目前的著作权纠纷鉴定已经涉及剧本和电视剧之间的比对,还有剧本和视频、话剧的比对。更极端的是与游戏之间的比对,如果双方把这种纠纷诉讼至法院,法官本人很可能都要作为一个亲历者去体验游戏,甚至需要很高的游戏水平才能把所有的游戏画面了解清楚,才能进行比对判断。

  三是专业性强。因为著作权纠纷涉及到不仅仅涉及相同的问题,还涉及到实质性相似的判断,而这种判断又非常主观,尤其是此外这类纠纷案件一旦涉及到公有领域资料的使用,如涉及到史事,或者真实的历史题材改编,需要将这些公有领域的资料进行抽离,剩下的部分才有可能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这部分,需要极为专业的知识。


盗版影视屡禁不止 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目前院线电影的盗版传播渠道多样化,有视频平台、网盘、搜索引擎、电商、社交网络、BT网络、小网站等。2018年,监测了上百部的院线电影,重点的86部电影的侵权链接达到了38.42万条,造成各方损失约59.38亿元。2019年春节档8部影片累计监测盗版侵权链接5.1万条,较去年同期的7.3万条降低30.1%。

  记者调查发现,一个盗版网站从无到有,并不是很复杂的一件事情,低犯罪成本高收益,使得不少人不断踏进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之路。然而影视盗版市场远比人们想象的更大,不仅仅是盗版影视数量上的骇人听闻,还是被关停的网站随时可能“春风吹又生”。

  盗版影视屡禁不止

  在业内人士看来,之所以会有源源不断的盗版影视网站出现,与侵权者可借此获得高额收益密不可分。尽管盗版影视网站侵权,但基于人们对盗版资源的趋之若鹜,网站运营起来后便会实现较高的流量,此时便会有广告商来接洽,主要是竞猜足球、百家乐、老虎机等赌博类广告,同时也有一些游戏广告、办理移民广告等。

  盗版影视屡禁不止,打击盗版影视到底难在了哪?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人们知识产权意识低,盗版影视有广阔的市场。很多人不具有知识产权意识,观看影片往往不是通过正规途径观看,很多时候通过正规途径观看影片需要花钱购买单片或者买会员,而很多盗版影视却是免费的或者价格极低,这也客观上造成了盗版影视具有一定的市场。

  其次,片方维权具有一定的难度。打官司一般情况下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导致片方在举证上具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具体损失上的举证难。在当今网络传播之下,损失对维权一方来说还极难去评估界定,更无法精准举证因旁人使用盗版资源而造成了多大的票房损失。而盗版者只要自己主动注销网站、删除相关数据,就能给维权一方造成很大的取证困难。而且一般来说诉讼周期往往较长,更不利于片方知识产权的维护。

  再次,盗版侵权的成本低,利润大。因权利人具体损失往往难以确定,所以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赵虎律师表示,最后技术的不断发展便利了影视的盗版侵权,加大了惩处难度。以前的盗版更多表现为盗版光碟等,这种实物容易查处,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新的盗版技术也应运而生,例如利用网络网盘、在国外架设服务器等方式,加大了影视盗版的惩处难度。

  网站成盗版影视战场

  据相关人员介绍,我国影视剧市场盗播事件常有发生,网站似乎成为了主要阵地。而盗版资源已经形成了十分成熟的产业链。

  近年来,优酷、腾讯、爱奇艺3家主力视频网站的热门影片,成为盗版关注的首要目标,因为网站的其余服务可以快速变现,所以网站成为了盗版影视的主要战场。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影视盗版产业已经形成了从上游拷贝片源到下游分发的完整产业链。每个环节有分工,有专门获取视频的部门,还有技术、销售及推广等部门。技术部负责破解片方的各种加密手段,并重新加密传到网盘,对视频进行压缩或加工,比如添加广告等等。

  业内人士吴冠勇分析称,盗版的盈利模式分三块:一个是直接售卖资源,第二个是贴片广告,第三个是播放器网页中的广告。网友反映,此次春节档的盗版影片中总会时不时飘过澳门某赌场的广告弹幕,还有一些网络游戏广告。

  据了解,早在2017年,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尚未播放的内容(包括大结局),早已标注着“送审样片”字样在网上疯转,据业内人士粗略估计,各平台损失总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不仅如此,就在今年春节档热播的《流浪地球》《飞驰人生》等热播的院线电影,仅仅上映不久后就已经在网络上出现了大规模盗版链接以及高清枪版,给片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这些都是得益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

  赵虎律师表示,技术的发展具有两面性,既方便维权,也便利了侵权盗版。如很多人会通过利用百度网盘链接、后台破解影视平台VIP会员等方式实施盗版侵权的行为。这种盗版侵权行为往往更加隐蔽,更加不容易被察觉,使得盗版行为人更容易实施盗版侵权行为。

  事实上,不仅仅是我国在影视上遭遇着盗版产业的侵害,国外的影视也正在面临着此类问题。例如,国外盗版影视组织The Scene从Netflix和Amazon Prime Video这些流媒体上盗取内容进行传播与盈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徐先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表示,现在的盗版产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盗版商雇佣人在电影院,电影放映时进行偷录然后上传到相关盗版影视网站,这种也被称为“枪版”(CAM版),但是效果极差;另一种是从主流的视频网站进行盗取电影与电视剧,但需要更高的技术含量。据了解,像Netflix这些流媒体网站一般都采用了一种叫做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最常用也最难破解的一种DRM技术,但一般的黑客只能破解Widevine L3的保护级别,得到的只是粒状低质量视频和低保真音频,而高清视频和音频所在的L2和L1流的加密级别则要高得多。

  记者发现,一般的黑客都可以破解低级加密文件,而且破解的速度也很快,一般只要几分钟就能把一部1080P的电影破解完,破解后的版本通常比原始文件小30%左右。

  盗版影视的出现以及日渐猖獗,令版权方的权益及经济遭受了极大损失。因此现阶段政府以及行业从业者也纷纷行动起来,试图遏制这一行为。

  影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高收益低成本导致盗版影视屡禁不止,在打击盗版的道路上,政府和相关从业者不遗余力,但显然效果还是不够。

  徐先生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搭建一个盗版网站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从无到有也仅需一天的时间。何况大部分盗版网站还会事先建立备用站点,一旦出现问题即可无限接连上备用站点。

  中国版权协会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6日,春节档8部影片高清版侵权链接389万条,点击播放总量约82882万人次,初步预估票房损失和正片视频平台损失约7.87亿元。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我国高度重视电影产业以及与电影相关产业的版权保护工作。在立法方面,我国正在进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在修订工作中,我国对包括电影作品在内的视听作品予以更明确的法律规定,而2017年3月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也进一步规定了有关版权保护的内容。在执法方面,加大相关的保护力度,比如从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一直将影视领域作为整治的重点之一。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国家版权局已连续1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专项行动,一直将影视版权的秩序作为重点整治的目标。同时,国家版权局还实施了网络视频的重点监管、点播影院的专项整治、影视作品保护预警等措施,为电影市场蓬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对于打击盗版,各大视频网站与传统影视行业是一样的不遗余力,但效果显然还不够明显。在政府部门日益重视打击盗版的良好局面下,如果能将打击盗版的重视程度,提升到打击院线电影盗版的高度,拿起法律武器对制作盗版的不法分子进行有效的制裁,是遏制盗版越演越烈的最直接的手段。而作为受害者的视频网站,应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收集相关证据,提供关于盗版者的有价值线索,做到精准打击、有效打击。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局国际处处长胡萍此前就表示,中国电影(600977,股吧)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公众版权意识薄弱,一些消费者习惯于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影片观看。而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增加了电影版权保护的难度,比如获取证据难度加大。

  从法律角度来看,赵虎律师表示,在当今网络侵权技术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权利人具体损失、侵权人具体获利往往难以确定。因此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判50万的赔偿。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法院判决的赔偿往往过于偏低,不利于权利人权利的保护,也挫伤了片方继续投资电影的积极性。基于此很有必要在法律上提高相应的赔偿额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法律上使得盗版人不敢再犯。现在的共识是可以将赔偿数额提升到100万,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还可以处以一至三倍的赔偿数额。

  除了以上方面,有业内人士还表示,提升观众的体验可能更加有文章可做。在视频会员价格对于一般观众并不高的情况下,仍有大量的网民选择采用盗版非常规的方式来观看影片,说明在这些网民心中,这样低廉的价格还是达不到他们的预期。假设如果视频网站的内容达到他们的心理预期,相信掏出真金白银的人不在少数。


层出不穷的影视作品侵权

  近年来,影视行业内的著作权纠纷层出不穷,如2014年琼瑶告于正《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最终胜诉且获赔500万;2016年底,电视剧《锦绣未央》大热后被曝出原著抄袭200多本小说;2018年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被小说《又遇白居易》的作者状告抄袭;2019年暑期大片《少年的你》被爆融梗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现实中,影视著作权纠纷案件具有违法成本低、取证复杂、维权成本高的特点,如何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生态健康,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业氛围,一直是影视行业的发展痛点。


  • 法院认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判令被告周静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案共计60.4万元;判令被告周静在《新京...

  •  2018年8月12日晚,编剧于梦媛在微博实名举报《一出好戏》抄袭了自己的剧本《男人危机》。于称《男人危机》的剧本于2013年9月29日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她曾给黄渤看过剧本并邀请他出演,但被黄渤拒绝。

  • 2014年4月15日琼瑶举报于正出品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2015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

  • 《花千骨》有大量疑似抄袭《太极熊猫》的内容。此外,在软著登记文档中,功能模块结构图、功能流程图等均有抄袭。

  • 2013年3月,《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将《人再囧途之泰囧》的五家出品方,以及徐峥告上了法庭,称其侵权。5年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泰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定徐峥及5家出品方向《人在囧途》版权方赔款500...

  • 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是作家金庸笔下家喻户晓的武侠人物,可当他们同时出现在由作家江南所写《此间的少年》一书中,成为“汴京大学”的大学生后,被金庸告了,并索赔500万。

  • 2016年11月21日,蒋胜男诉王小平、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侵害编剧署名纠纷一案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一审法院认为王小平和乐视花儿影视不存在侵权行为,判决驳回原告蒋胜男的全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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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用户暴增,网络版权产业崛起加速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约有2亿用户付费购买网络视频、网络音乐或网络文学等内容产品。  

  在2018年4月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爱奇艺CEO龚宇指出,自2015年以来,公司的用户付费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爱奇艺在上线一部知名剧目时,短短数小时有260多万人付费,由于付费太过集中,服务器竟然瘫痪,折腾了一天才恢复。

  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报告估算,2017年中国网络视频付费会员总数超过1.7亿。报告还显示,2014年在全部视频用户中只有11.7%是付费用户,而这一数据到2017年时已达到42.9%。2018年,仅爱奇艺一家的付费会员数就已达到6620万,创下历史新高。  

  与网络视频相比,愿意为网络音乐付费的网友虽然比例不高,但绝对数字依然可观。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腾讯音乐在线音乐用户付费率仅为3.6%,但在线音乐付费人数高达2330万人。实际上,付费订阅、数字专辑等已经成为腾讯音乐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热门华语歌手发行的数字专辑可以卖出数百万份。

  用户付费目前支撑起网络内容产业的“半壁江山”。据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市场规模为6365亿元,其中,用户付费规模为3184亿元,占比突破50%。  

  “中国网民的付费意愿越来越强。”文化产业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教授陈少峰分析,网民付费意愿的增强从根本上说是居民收入在增加,“只有手里有钱,才敢花钱”;其次,移动支付手段的普及,降低了付费门槛,“钱花起来方便又快捷”;第三,优质内容是吸引用户的重要原因,“有不少用户就是为了看一部剧才花钱成了付费会员”。他认为,未来随着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我国居民在文化娱乐方面的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网络用户的付费比例还会进一步提高。  

  每天600部网络小说,创作热情在迸发

  用户付费模式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内容免费+广告推广”的落后模式,促使互联网行业加大优质内容的采购力度。龚宇曾透露,爱奇艺8年共计支付版权费265亿元,其中仅2017年公司就有126亿元直接投在了内容采购上。数字出版企业掌阅负责人也透露,公司已经累计支付20亿元的版权费,未来还将大力购买优质内容。  

  对于互联网内容平台而言,用户尤其是付费用户的数量现在是决定“生死”的要素。那么什么才能让一直免费看视频的人自愿交钱呢?答案很简单:优质内容。陈少峰说,现在只有制作精良的作品才有可能成为吸引流量的“爆款”。无论是网络影视、网络游戏,还是网络综艺和网络音乐、网络文学,流量越来越向少数几部优质作品集中。  

  为了击败竞争对手,大型互联网平台频繁展开“版权争夺战”,随之而来的是版权价格一路飙升:2002年,热播电视剧《甄嬛传》卖给网络视频平台的价格不过是每集20万元,此后一些电视剧的网络版权价格犹如“坐上了火箭”,到2017年《择天记》的网络版权价格达到了每集750万元,而2018年《如懿传》卖给视频网站的价格已达每集900万元。面对如此惊人的价格,有作者发出感叹:“谁说内容不值钱?内容创业的春天来了!”

  高涨的版权价格促使各大网络平台加大了自制内容的生产力度。网络自制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的数量和质量皆大幅提升,优酷自制剧《白夜追凶》《军师联盟》等不但在国内赢得高收视率和好口碑,还成功“出海”,其中《白夜追凶》被美国视频公司“网飞”买下海外发行权,在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播出。  

  反过来,优质内容又吸引更多用户成为付费会员。酷狗音乐CEO谢振宇表示,对于音乐用户来说,互联网平台“购买版权+内容自制”的生态,可以让人们享受更新鲜、更多样化的作品;对于广大原创音乐人来说,更有了实现梦想、走向台前的机会。  

  许多富有才华的网友正是通过版权产业实现了人生的“逆袭”。网络作家“骁骑校”曾因个人原因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尝试写作网络小说,结果“一炮打响”。他回忆说,从网站领取的第一笔稿费1000多元,交了28元的个人所得税,而近年来随着他的小说如《橙红年代》等的点击率节节攀升和被改编成热门电视剧,他上交的个人所得税已经达到百万元。  

  网络版权产业的财富效应极大激发了创作的热情,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游戏、网络知识服务乃至软件的数量都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据统计,仅2017年一年新增的签约网络小说就达到22万部,平均每天有600多部。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274万多件,同比增长36.86%。  

  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是激励创新

  中国网民的付费热情给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创作者以巨大的经济回报。对许多国外影视公司、游戏公司等权利人而言,中国市场正在变成“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据电视纪录片《大国利器》披露,“哈利·波特之母”英国女作家J·K·罗琳从中国收到的版税高达1亿元人民币。国际唱片业协会今年10月初公布的报告指出,96%的中国数字音乐消费者欣赏的是正版音乐,高于全球62%的平均水平。日本内容产品流通海外促进机构的统计显示,2017年度盗版DVD等在中国被没收的数量降至2011年度的1/10以下。“在中国,盗版内容随意观看的状况正在改善,”该机构表示,“中日企业间的内容业务正在增加。”  

  这些可喜转变的背后是中国政府持之以恒地打击盗版。据国家版权局统计,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7”专项行动中,2554个侵权盗版网站被关闭,71万条侵权盗版链接被删除,276万件盗版制品被收缴,立案调查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3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额1.07亿元。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查办大案要案的数量和处罚力度空前,重点监管和专项整治领域由点及面,逐步深入,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有成效的反盗版监管体系。”  

  中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的严厉态度和有效措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在10月19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英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杜涛说:“‘剑网行动’是世界领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说:“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是激励创新。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各国开展版权合作,让版权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的美好生活。”


遏制影视剧盗版 科技有妙招

  今年的春节档电影令片方和院线喜忧参半。《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飞驰人生》等影片的票房、口碑俱佳。然而,《流浪地球》制片人曾在微博上表示:“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时间庆祝票房的攀升,而是把大量精力用在了投诉和封堵盗版上。”

  事实正是如此。包括《流浪地球》《飞驰人生》在内的春节档电影在热映的同时也在网络平台以1元、2元、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国家版权局对此作出严厉发声,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春节档院线电影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当下,网络是侵权盗版分子的藏身之所。如何在互联网海量数据中高效、准确地发现盗版资源,并追溯盗版源头——一场利用科技,与侵权盗版分子展开的追逐战正式打响。

  事前控制:

  为影视资源加把“锁”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数字版权服务技术实验室副主任刘杰及其团队一直在为《小猪佩奇过大年》等3部春节档电影进行网络盗版监测。他告诉记者,现在已经有一种相对成熟的保护技术,能够保证除内部人员有意泄漏外,高清影片在上映期间不会被拷贝外流。“简单来说,就是给影片本身加密,保证未经授权解密的设备无法正常播放。”他介绍,内容生产商需要给播放器授权,严格控制内容播放的场所和次数。尽管这项技术相对繁琐,每次播放都需要安装插件、获取密钥,但由于安全性强,该项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电影的院线热映中。

  “版权是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传媒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数学媒体技术系主任杨成说,对影视剧版权的保护存在着一个由加密、认证、签名、可信执行环境等各环节共同构建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侵权盗版分子能在影视剧进行网络传输的过程中将内容截获、转存。而版权保护技术能对影视剧内容加密,将其变成无法随意播放的乱码,再对合法播放终端进行授权,有效遏制资源外流。”他告诉记者,事实上,从内容生成到播出,要经历网络传输、终端处理、密钥存储保护、解密后的信号传输和播出等诸多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突破口,因此,各环节都要有相应的版权保护技术的支撑。

  实现追责:

  打造影片的数字签名

  加解密技术是修改媒体本身,使内容无法拷贝传播。但事实上,很多盗版影片是所谓的“枪版”,即个人用机器偷拍的抢先版。如果影片已经外泄,要想查明影片归属和外流途径,这时就需要数字水印技术大显身手。

  据了解,水印可分为明水印和暗水印。明水印就是在图层做变化处理,以证明这个影片的版权归属或交易过程。明水印会破坏画面质量,影响观看感受,因此在很多场景不适用。而暗水印技术则把标记藏在影片内部,不会降低影片的商业价值和观众的观影体验。因为标识是加载在画面中的,所以从理论上讲,任何翻拍或录制都会将水印保留下来,一旦发现可疑的外流视频,就可以利用水印追溯盗版来源,甚至可以追溯到某个电影院放映厅或电视机顶盒。“确认了版权归属,配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后追责,就从终端反向遏制了盗版行为的发生。”杨成告诉记者。

  “数字水印技术是版权保护发展的重要趋势,但同样存在技术难度。”刘杰说,在影视剧传播中,格式和分辨率的转换、画面裁剪缩放等编辑手段,都可能导致水印被破坏,尤其是“枪版”盗录时会使画面清晰度大打折扣,也可能导致水印无法提取。相比画面,盗录对音频的损伤较小,因此,部分研究者正在研发一种音频水印技术,通过在音频中嵌入独特标识来记录版权信息。“没有一种技术是万能的,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从更多角度探索版权保护办法。”刘杰对记者表示。

  网络监测:

  追踪独一无二的影片“指纹”

  刘杰告诉记者,除了依赖水印“签名”,每部影片都可以生成唯一的标识——“指纹”。“所谓的‘指纹’,就是指这部电影以任何状态播放,甚至经过重新裁剪、拼接后,都可以被识别出的基于电影内容的唯一标识。”刘杰说,指纹技术主要基于人工智能的自我学习能力。通过建立相关“训练”模型,人工智能可以不断对比变换过的图片,从而辨别是否为同一视频或图像。在这个过程中,人工智能获取的一串基于电影内容的独特字符,便是电影的指纹。指纹比对一旦发现网络上的可疑版本,就可以判定为侵权盗版。当前,研发高效准确的采集技术,在各网站准确找到可能侵权的内容,是版权保护技术研发者的重要工作。

  “一般来说,最快速的判断方法是对比标题。此外,运用知识图谱技术,构建与某个标题相关的,包括演员、角色名称、代表性情节等‘知识点’在内的知识图谱,然后进行基于知识图谱的对比,就能够更加高效、准确地找到侵权盗版影片。”刘杰说,知识图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因任意更名导致的“漏网之鱼”。

  “在自媒体时代,全民创作欲望越来越高,某自媒体平台平均每天的新增视频数据量为15万左右,每个视频可能有成百上千的相似数据,人工监测绝对无法实现。”刘杰说,通过搭建基于上述技术的版权保护“采集+比对”系统,就可以完全依靠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基本上几分钟内就能发现侵权问题。(孟 欣)


保护之路, 任重而道远

  在中国,目前法律对“影视抄袭”的判定仍然比较模糊,大部分风波,最终都只是沦为一场场口水战。可喜的是,反抄袭风潮终究意味着国内从业者对于“抄袭”已经有意识地开始规避,但更值得人们思考的是,如何更加全面而准确地界定“抄袭”?

  这对于无论是法律工作者还是影视从业者而言,都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