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要求。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协调。把脱贫攻坚放到老工业基地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与推进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与军民融合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中去谋划、去推动。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因人因地施策,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处理好国家、省、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破除“等、靠、要”思想。
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完善机制,拓展领域,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扶贫济困,促进共同富裕,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总体目标
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确保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方略举措
实施“七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到户到人,加快推动精准脱贫。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劳务输出增收;支持发展光伏、电商、旅游等新兴业态;加强产业和就业扶贫机制创新,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各类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开展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凭等多种产业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重点推进向海、莫莫格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移民工程,对生存条件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荒漠化严重的进行安居移民,对存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进行避灾移民,对处在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地的进行生态移民。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抢抓白城市被国家正式列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重大机遇,重点搞好河湖连通、绿化造林、土地整理、草原治理、湿地保护、生态循环经济示范等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通过相关建设工程的实施,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满足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贫困地区试点范围。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一批。对因病致贫的7.2万贫困人口,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救助档案和扶贫救助机制,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的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扩大公益性养老院抚养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业,政府定向购买养老公共服务。
一事一议帮扶脱贫一批。对上述“六个一批”无法涵盖的贫困人口,或因突发因素致贫的特殊个案,可以通过一次性救助脱贫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帮助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