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长白山有由国际 A 级自然保护区组成的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有吉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长白山特有树种长白松构成的长白松自然保护区,还有中国最大的红松母树林原始群落,在长白山海拔 1,600 -2,000 米 的广阔地带珍稀植物和高山花卉繁茂发育,组成的高山大花园堪称东北亚地区各山顶最具特色的自然景观。  长白山是中国东北的“生态绿肺”,发源于长白山的图们江、松花江、鸭绿江三大水系,组成了中国东北地区的水网,全年径流量达 240 亿立方米,水力蕴藏量 347 万千瓦。区内矿泉资源十分丰富,温水泉日平均涌水量 90 吨左右,冷水泉日平均流量达 200吨。在矿产资源方面,吉林省探明储量的矿产 98 种(全国 152 种),长白山区域有 80 种。另外,长白山在绿色生态食品、中草药、旅游服务、科研科考等方面具有强大、领先的产业前景和产业价值。  此外,作为中国东北的天然生态屏障,东北亚生态气候调节平衡的主区域、全球稀有的地质地理环境监测地、物种基因储存库,长白山的宝贵资源具有极高的科研、保护和开发价值,发展前景和潜力非常巨大。

行政区划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辖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行政区域地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安图县、白山市的抚松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27°28′至128°16′;北纬41°42′至42°25′。全区南北最大长度为128公里,东西最宽达88公里。长白山管委会现驻地池北区(原二道白河镇区)距吉林省省会长春市550公里,距延边州州府延吉市210公里,距延边州安图县城150公里。对外交通联系日趋便捷,现有铁路与池西区和池北区相连,201国道与池西区和池北区相连,302省道与池西区相连;长白山旅游机场的建设完成,由长春通往池西区,由白山市通往池西区,由延吉到池北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完成,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对外联系将更加便捷。

历史沿革

  长白山是一座古老的火山,其丰富的资源养育了东北的原始民族,也孕育了东北文化。  长白山的人类活动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但就长白山的历史建制来说,是始于西汉时期。历史上,先后成为西汉“句丽县”辖地、东汉“高句丽国”占据地、唐靺鞨粟末部人居地、唐“渤海国”所在地、辽“东丹国”始设地、辽渤海“定安国”割据地、辽渤海“兴辽国”割据地、金代曷懒路属地、金末“东夏国”割据地、元开元、辽阳二路分属地、明三卫分置地。元末清初,长白山区是清的崛起地,也因此被作为龙脉加以封禁。民国时期,长白山区隶属吉林省和奉天省。  现安图、抚松两县设置于1909年,隶属奉天省长白府。1939年12月,安图县划归伪满洲帝国间岛省管辖。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设置了长白山森林公安队。安图县林业局在奶头山、大阳岔等地,设置了护林工作站。1953年至1954年,林业部森调大队,对长白山森林资源进行了调查和区划,编制了长白山森林经历施业案,绘制了林相图,并将森林公安队改为森林警察队。1955年至1957年,建立了头道森林经营所、二道、白山、黄松浦林场。1958年,吉林省气象局、吉林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先后在天文峰东侧和温泉下3公里处建立高山气象站、高山冰雪场。1960年,吉林省林业勘查设计院二队,为建立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再次进行了调查和区划。各有关部门和科学工作者,相继开展了资源调查和科研工作,为保护和开发长白山区的丰富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1960年4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工959)林经川字第54号指示精神,建立了“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是原长白山施业案中的白山、白西、保安、锦江、老岭五个施业区的全部和黄松浦、头道白河、二道白河、漫江、横山五个施业区的一部分。总面积236750hm2,其中绝对保护区139875hm2,一般保护区96875hm2。同年11月,成立了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由省林业厅直接领导。1962年12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转林业厅的报告,对保护区的部分区划作了调整。1968年12月,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撤销,各管理站分别被下放给安图、长白、抚松县。1972年12月,吉林省革委会收回了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吉林省林业局直接领导。为了加强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1982年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绝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之别,统称“吉林省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并重新调整了保护区范围,确定保护区面积为190582hm2(经1993年调查求积核实,准确面积为196465hm2)。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经过考证、审定,报请国务院批准,长白山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988年11月9日,吉林省人大七届六次常委会通过了《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使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有了法律上的依据。  2005年,吉林省委为加大对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培育吉林省旅游优势产业,理顺各方面关系,实现对长白山的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经2005年第7次省委会议讨论同意,成立长白山管委会。长白山管委会级别为副厅级(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2005】19号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体制和职能权限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2006】30号文件)一文中又将其升格为正厅级,省林业厅将长白山保护局整建制委托长白山管委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