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火灾调查工作,实现火灾调查“繁简分流”,提高火灾的调查率,按照全省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制定并推行《消防救援站轻微火灾简易登记制度》(试行)工作。
新制定的轻微火灾简易登记制度中明确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及轻微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标准。并规定了工作要求:一是消防救援站出警时应随车携带《轻微火灾简易登记表》,负责填写的人员为救援站指挥员。二是消防救援中队到场后,应对火灾扑救和火灾现场情况进行拍摄,拍摄起火现场全貌、燃烧重点部位,取得第一手影像资料,并妥善归档保存。三是消防救援站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火灾现场。火灾扑救结束后,及时填写《轻微火灾简易登记表》,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四是出警归队后,指挥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移交《轻微火灾简易登记表》。五是对不具备简易调查的火灾事故,火灾现场指挥员应及时上报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派火灾调查人员到场调查。
为更好地落实和开展此项制度,尤晓飞副支队长带领火调技术处分析重点、破解难点,先后与指挥中心、特勤大队和专职大队调研沟通,力争《消防救援站轻微火灾简易登记制度》能顺利开展、实时对接。同时因疫情导致目前不能集中开展集中培训,无法直接指导大中队学习此项制度。火调技术处专门录制了解读视频并下发至各大队,由大队及消防救援站干部自行学习,并在支队企业微信中建立工作群,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指导信息。下一步,支队将积极督导各大队、消防站和小型站此项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指导,争取做到引领示范作用。
编辑: 何长春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