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回复:长春转移地年限累计业务办理流程如下,请参考:(1)在长春市办理停保(灵活由本人办理,职工由单位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到登记相关窗口开具参保凭证。(2)本人在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备注:收件单位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件人:关系转移收;收件地址:长春市繁荣东路166号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三楼301室;邮编:130300;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行政区划代码:220100)。(3)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到《联系函》后,将其《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回该人员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但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目前只能开具参保凭证。
编辑: 陈尤欣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