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破局 引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出发 党建园地-建党95周年 徐慧 2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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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破局 引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出发

2016-06-23 10:49:36 | 来源: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成都市武侯区紧紧抓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在全国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率先构建起审批与监管分离新机制,率先开展国家服务业标准和ISO国际质量体系相兼容的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率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数综合动态测评,率先实施B2G、R2G政企政民互联互通互动信息化网络体系。该项改革实现了审批范围最小化、审批流程最简化、审批过程公开化、审批工作法治化的目标。

2008年12月,报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武侯区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司行政审批的政府工作机构——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开始了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为核心,以“审批、监管分离”为特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2014年,武侯区获评“全国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区”;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区”,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探索中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一、推动职能转变新突破

一是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武侯区政府将全区22个职能部门所拥有的12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5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划转给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经多轮划转,区属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率从2013年以前的60%提高到目前的96%,全区行政许可权基本实现相对集中。二是行政审批资源相对集中。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在全区内优化现有人员和编制,把办件量较大的区商务局等5个部门的审批科人员整体划入,其他部门按需调入区行政审批局,按经济、社会、建设3个领域归口成立审批科室,并全部入驻区政务中心,使全区行政审批资源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度达100%,构建起职能整合、责任明晰、人员到位的集中办理模式。三是审批事项办理相对集中。区政务中心搭建起统一受理中心、要件审查中心、“三并联”中心、现场踏勘中心和网上中介平台“四中心一平台”,建立起了“一口统一接件、科室联动办理、一口统一出证”的审批运行新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集约办理。

二、构建为民服务新体系

一是构建制度体系,保障服务有序。先后出台《武侯区行政审批新机制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武侯区行政审批信息通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对部门职能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及事项办理时限的设定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和约束。二是构建科技体系,丰富服务手段。构建起全新的“互联网+武侯服务”B2G、R2G系统,建起了由云数据共享平台、网上审批服务系统、3D实景政务大厅系统、大厅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微传播智能服务系统、市民融合服务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应用技术平台,实现了政企、政民线上线下全时段协同无障碍互联互通互动,使政务服务全面步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一体化阶段。三是构建审管体系,确保服务质量。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审批和监管工作相互分离、相互独立。为了确保审批、监管工作的无缝对接,武侯区开发了“审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审批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了审批与监管部门在信息上互通共享、实时反馈,在工作上有效衔接、各司其职,杜绝了相互推诿、各行其是的现象。

三、健全服务管理新规则

一是健全质量管理规则。先后制定《行政审批项目办件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细化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等标准和办法,获得了德国汉德认证公司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了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健全标准化服务规则。全面开展行政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以服务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3大标准体系、23个功能模块、415项具体标准为核心,实施“五个一”工程,实行服务岗位“AB岗”制度管理,将窗口建设、服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岗位等模型化设置,实现了以标准化推进规范化、以规范化促进便捷化的工作目标。三是健全技能培训规则。建立起全国第一个“政务服务培训学校”,通过分层次开展初任培训、专题研讨培训、实地观摩培训、岗位操作实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一岗多能、一人多专”,并施行“持证上岗”制度,为审批办理服务规范化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形成监督制约新机制

一是形成内部监管新机制。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创新实施大厅窗口“千分制”自动考评办法,加强对审批时限、流程、结果的自查自检,与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二是形成公众监督新机制。建立由区人大、区政协、新闻媒体、政务服务监督员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的外部监督机制。在全国政务服务系统率先引入以“公众满意度”为标准的第三方测评,并作为考核行政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连续6年保持在90%以上,达到“很满意”水平。三是形成法治监督新体制。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主办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应对违法审批、以权谋私审批、过失审批及延误时间的审批造成的后果负行政和法律责任。

武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政府、企业和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实现了审批范围最小化、审批流程最简化、审批过程公开化、审批工作法治化的改革目标。一是转变了政府职能。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从各职能部门剥离,审批权与监管权相互分离,推动了政府职能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二是提高了审批效能。改革后,实现了审批层级的扁平化,通过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能120%以上,群众上交审批资料减少60%。三是规范了权力运行。改革后,监督体制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杜绝了审批腐败发生。四是节约了行政成本。改革后,实施了“一岗多能、一人多专”的运行办法,全区原需90多人承担的审批工作现仅30人承担。五是激发了市场活力。改革后,全区每年新注册企业在10000户以上,2015年新注册企业更是达到16425户,使武侯区市场主体总数遥居全省区(市)县第一。

成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