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政府出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政策法规-2016吉林市消防夏季大检查 李丹 2172221

吉林通化市政府出台《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016-07-27 16:29:52 | 来源: 中国消防在线

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1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增强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近日,吉林省通化市消防支队迅速行动,抽调得力人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了《通化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初稿,经过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最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顺利地以市长令形式发布,全市的农村消防工作从此有法可依。

《通化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 “15”号文件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制定的。该《办法》共六章,三十条,涉及的主要内容有:

一、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应督促各县(市)区、乡(镇)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以及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制定当地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把村镇消防事业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合同制消防队的经费列入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发放合同制队员的工资、服装、福利以及医疗、劳保费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村镇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同时积极推广辉南县消防大队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切实遏制住农村火灾多发趋势。

二、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村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地要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结合农村扶贫开发、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以及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同步实施;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要立足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消防救援基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能源建设以及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与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同步实施;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村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要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地方专职、乡镇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是统筹城乡消防力量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2007年年底, 全市各地要完成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收任务;在通化县、梅河口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要建农村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每队至少配备1台消防车及一台消防水泵等基本的消防装备器材,承担区域性灭火救援任务,并逐渐向合同制消防队过渡;其他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条件允许的,要单独或者联合相邻乡镇组建由政府出资、派出所领导、保安队员为主体的乡镇消防队,每队配备一台载有水泵的微型车辆,在开展治安巡逻的同时担负火灾扑救任务;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在短时间内形成以中心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其他乡镇、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广大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市政府应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列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应建未建的,要严厉追究两级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发动新闻、民政、农业、教育、文化、共青团等各方面力量,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灾害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护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使农民群众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要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内容,并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和防火标志;乡村广播站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要在各乡镇普遍建立一支以文化、广播、电影、法制部门人员为基础力量,志愿和义务消防人员参加的农村消防宣传骨干力量,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争取在短时间内,在我市广大农村营造一个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

王孝伟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