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地方政策-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郭龙 2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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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2015-12-20 22:04:0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现就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上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的战略高度,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思想引领,指明了前进方向。

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组织全省上下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全省近120万人实现脱贫,扶贫开发取得了重大成就。

扶贫开发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83.9万人(截至2014年年底)、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个连片特困地区集中了全省57%的贫困人口,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生产条件恶劣。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0%。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全省上下要从政治、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充分依靠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坚持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开发式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坚持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把解决群众如期脱贫与可持续致富结合起来,把扶贫开发摆上重要战略地位,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确保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三)脱贫标准

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有序退出。贫困人口脱贫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2010年不变价2300元。贫困县“摘帽”标准为全县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脱贫时序

按照倒排工期、攻坚拔寨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落实全省脱贫攻坚计划。全省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在2015年预计完成12.5万人的基础上,2016年30万人、2017年25万人、2018年20万人(考虑返贫因素);确保8个贫困县2018年全部摘帽;2019年攻坚扫尾;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推动中部贫困人口插花分布地区率先脱贫,到2017年年末,力争长春市、吉林市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责任编辑: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