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服务复工复产确保消防安全二十项措施 服务复工复产-吉林消防 梁欢欢 357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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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服务复工复产确保消防安全二十项措施 服务复工复产-吉林消防 梁欢欢 3579187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服务复工复产确保消防安全二十项措施

2022-05-24 10:56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时期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充分运用“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服务复工复产确保消防安全二十项措施。
  一、《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涉及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方面三项措施
  (一)省、市两级消防救援机构设立消防监督管理调度中心,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推行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简化消防行政审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消防包容审慎执法,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二、总队拓展制定服务复工复产确保消防安全十七项措施
  (四)持续深化服务企业调研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疫情实际深化推进服务企业调研活动,尤其针对新生企业及外来投建的企业,推动将调研活动贯穿企业建设全程,与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工作相融合,实现边调研、边总结、边提升、边服务。
  (五)推行监督检查“无事不扰”。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合理安排监督抽查计划,对较低风险等级的单位,一年内监督抽查不多于一次。结合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现状及实际存在困难、诉求等,与企业共同制定消防工作“一企一策”提升计划,结合计划制定情况,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倾听企业需要消防机构怎么做,让企业了解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做到什么程度,最大限度做到服务到位、企业满意。
  (六)优化消防安全精准指导。充分利用本级专家库组建消防技术服务队,针对重大项目和复工复产企业,主动靠前保障,大力推行“消防监督员 专家”工作模式,落实“一对一”消防安全指导,帮助企业(项目)协调解决“急”“难”问题,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预案,督促企业单位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生产设施设备、电气燃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落实值班值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指导单位排查火灾隐患、优化整改方案。
  (七)落实消防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平台、政务“双公示”平台等多个途径向社会公开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消防执法信息,提升消防行政管理透明度。
  (八)减免证明事项材料。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再要求申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和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复印件,可通过内部核查、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的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九)持续强化涉疫场所检查指导。对涉疫重点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或视频指导,帮助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现有消防设施保护范围有限的,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十)推行“人人都是受理员”。社会单位、群众进行消防咨询、举报投诉和办理消防事务时,第一个接待的人员即为受理员,对群众办理消防事务全过程负责。对属于本人承办的,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人承办的,代为接收、转交,并跟踪至项目办结,回复当事人。各级负责人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听取建议、提供咨询、解决困难。能解决的,当场给予答复;疑难复杂的,承诺限时办结。
  (十一)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培训。结合重点人群岗位实际,分类制作一批精品课件和培训教案,分批次组织“一警六员”(社区民警、乡镇街道和村居委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安保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
  (十二)提升企业单位自我管理能力。修订《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规范》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指导单位通过线上授课、线下教学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十三)深入“千人助万企”消防安全服务。总队长、支队长、大队长深入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帮扶指导。监督员、文员对全省14000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居民社区提供上门消防安全服务,组织义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
  (十四)加强灭火救援和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定期深入单位实地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熟悉演练和业务培训,测试固定消防设施,指导单位修订完善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联勤联动联战模式,不断社会单位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能力。根据企业需要,指导单位防疫消杀工作,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协助企业完成环境消杀和终末消杀任务。
  (十五)提升改进火灾事故调查方法群众满意度。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最大限度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缩短封闭时间,尽量减少对企业单位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强火灾调查区域协作,力求快速准确地最大程度查清火灾原因,提升火灾调查质量。
  (十六)开展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靶向宣传教育。在吉林消防宣传专题网页,开设服务复工复产消防安全专题,定期刊发企业消防安全科普知识。通过吉林消防新媒体官方帐号开展消防安全“云直播”活动,制作《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宣传片》和“一图读懂”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定期向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和知消App,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考试。
  (十七)强化信用监管机制落实。发挥信用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和个人诚信自律、合法经营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体系,指导各地制定信用监管配套措施,将严重消防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强化火灾防控科技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测、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系统作用,推行智能化监督管理。
  (十九)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强各级指挥中心,完善智能化系统建设,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快速准确受理群众报警,科学高效调度指挥。深化全员岗位练兵,建强专业队伍,强化攻坚能力,提升救援效能,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城市小型消防救援站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战能力建设,缩短警情响应时间,有效遏制小火酿成大灾。
  (二十)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要认真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将服务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总队年度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凡是发生侵害企业、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的,经核实确认,在顶格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倒查有关领导责任,并取消涉事支队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