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个体参保人员今年起不再允许跨年补交 第一新闻内容-第一新闻 晓吉 2765575

长春个体参保人员今年起不再允许跨年补交

2018-11-17 10:11 | 来源: 吉林日报

  根据我省有关社保政策,从2018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按年及时缴费,不允许之后年份的跨年补缴。如不及时缴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缴费权益。若个体参保人员当年有缴费意愿却暂时没有缴费能力,可以在当年缴费期结束前,向社保局提交书面缓缴申请,承诺3年内补缴欠费,社保局按程序受理后可以暂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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