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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心血站

2018-01-01 23:13 | 来源: 吉网

  长春市中心血站暨吉林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76年7月,二十多年来,在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厅、局的正确领导下,已发展成为一所年采供血量15吨的现代化采供血机构。

  简介

  长春市中心血站暨吉林省血液中心始建于1976年7月,二十多年来,在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厅、局的正确领导下,已发展成为一所年采供血量15吨的现代化采供血机构。1992年被吉林省卫生厅批准为吉林省血液中心。新建业务楼于1998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8480m2,占地面积12000m2,现代化仪器设备50台件,采供血车辆18台,固定资产总值4500万元。

  主要业务

  长春市中心血站承担着供应地区六十多家临床医院的临床用血和科研用血,负责对全省名地、市、县级血站进行输血业务指导和骨干技术培训工作,并担负着解决疑难配血、新生儿溶血病的检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吉林省分库HLA的组织配型检测、HLA-B27抗原的检查等业务。

  工作管理

  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省、市政府对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依法加强血液管理,先后出台了省、市《献血条例》,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等方面都给予了重点倾斜,长春市安莉副市长、吉林省卫生厅李殿富厅长、长春市卫生局谢华维局长等多次来站检查工作并参加无偿献血。

  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证输血安全是血站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在加强各工作环节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自2001年初就引入GB/TI9001—2000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采用国际质量管理模式,依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管理要素,完善各岗位SOP文件。由站质控科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把质量严格控制在各项工作环节之中,由终末质量控制转为环节质量控制,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卫生厅、卫生局医政部门始终把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流程,保证了长春市无偿献血工作和安全输血工作的有效运行。按照上级指示,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引导、教育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意识,以让用血者用上安全、放心的血液为目标,扎实地做好每一个工作环节,最大限度地地保证了血液质量。20多年来,没有输血传播疾病事件发生,出色的完成了长春地区血液采集、供应工作。

编辑: 陈尤欣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